每经记者 王琳 每经编辑 魏官红
10月7日,有自媒体关注到浙江国祥存在同一资产二次上市、发行定价较高等情况,上交所公开回应称,交易所在审核中已进行了专门问询,目前浙江国祥已暂停IPO发行程序,上交所将针对自媒体反映情况,对浙江国祥开展一次专项核查。
联储证券总裁助理尹中余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尽管投资者可能感情上有点难以接受,但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并未被禁止。记者注意到,证监会在2019年还以问答形式就同一资产二次上市的审核重点进行了阐述。
在此之前,A股历史上也有川仪股份(SH603100,股价32.64元,市值128.93亿元)作为同一资产二次上市的成功先例,但同时有立立电子被质疑存在“同一资产二次上市”等情况后IPO折戟。
一位不愿具名的律师向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表示,(审核)关键在于当时资产的置出合不合规,审核问答里也并没有说资产来自上市公司就不合法,只是这种方式下有很大的风险,所以审核的时候要重点核查。
同一资产二次上市成败案例均曾出现
同一资产二次上市的情况在A股市场并非孤例。
1996年,川仪股份的前身重庆川仪成功登陆深交所,随后在1997年和1998年连续两年亏损,1999年被“ST”,并在当年被浙江华立控股借壳。在彼时的重组方案中,上市公司原有资产被置出,并由四联集团进行了回购。
而在“退市”13年后的2012年,川仪股份再度启动上市,并最终于2014年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。作为A股市场卖壳后同一资产再次IPO的首个案例,川仪股份彼时上市事项也备受市场关注。
还有一个失败的案例则是立立电子,其在2008年谋求上市,彼时每日经济新闻刊发多篇报道,其中就有质疑其上市主体的主要资产和盈利均来源于浙大海纳【众合科技(SZ000925,股价7.82元,市值43.50亿元)的前身】,而且1999年浙大海纳IPO时的募投项目的项目公司在2003年底被浙大海纳所出售。
彼时已经过会的立立电子后续也在上市前夕被监管层紧急喊停,最终折戟。
证监会公告中对于撤销立立电子股票审核给出的原因是“股权交易有瑕疵、信息披露不充分”。不过,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对外回应否决立立电子上市的原因时明确表示,正是因为立立电子发行股票期间媒体对其质疑,证监会迅速做出部署,对立立电子的问题展开调查,这才有了后面的结果。
值得一提的是,立立电子后续更名为浙江金瑞泓,后者与旗下控股子公司立昂微(SH605358,股价32.98元,市值223.23亿元)脱离股权关系,立昂微在2015年又反向收购浙江金瑞泓,然后再在2020年成功登陆上交所主板市场,相当于实现了立立电子的曲线上市。
券商人士:投资者可能感情上有点难以接受 资产置出合法合规是审核重点
对于同一资产能否二次上市,尹中余告诉《每日经济新闻》记者,证监会没有明确规定说不可以上,只是投资者可能从感情上有点接受不了。
证监会在2019年发布的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》中对“发行人资产来自上市公司的问题”有专门解答,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针对六方面的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,这六方面主要涉及发行人所上市公司取得资产的合法合规性,以及发行人置入来自于上市公司资产的时间,置入上市公司资产在发行人资产中的占比情况,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作用等。
“同一资产二次上市在历史上是有先例的,但是肯定会把关很严,就是看你新上市资产从之前上市公司出来的时候是否合法合规,有没有占上市公司的便宜。”尹中余向记者表示,立立电子当年上市失败,应该就是当时资产从上市公司出来的时候不规范,有占上市公司便宜的嫌疑。
“主要关注这块资产是怎么从上市公司出来的,当时出来的时候价格公不公允,受让的人是不是就是上市公司内部的人,本质就是怕内部人把上市公司做烂,然后低价转给内部人,然后内部人再拿着这个资产重新去上市。”前述不愿具名律师向记者表示。
值得一提的是,上述《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》对“发行人资产来自上市公司的问题”的解答中,谈及“境外上市公司在境内分拆子公司上市,则要关注其是否符合境外监管的相关规定。”
记者注意到,目前正在上市的丘钛微或属于这一类。丘钛微为港股上市公司丘钛科技(01478.HK)的控股子公司,其拟上市创业板在2021年6月30日获得受理,在2022年8月首发过会,目前处于提交注册阶段。不过,丘钛微并未在其招股书中提及“同一资产二次上市”,而仅表示是“分拆上市”。
此外,与“同一资产二次上市”类似的一些IPO情况也受到市场关注。
比如,2019年逐步松绑的A股分拆上市是否属于“二次上市”,其合规性风险备受市场关注;另外,近期撤回IPO的华耀光电被质疑是“实控人卖掉原上市公司,注册一个新公司再上市”,因涉及信披违规等,华耀光电及其实控人、中介机构等还领到了罚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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